发言要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 [2024]7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制定下发了第5号公告,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收购再生资源如何取得发票做出了详细规定,解决了困扰整个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多年的向个人收购再生资源取票难问题。本次政策分享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从税收政策和征管角度出发,全面解读税务总局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反向开票税收新政;二是针对利废企业如何选择再生资源的采购路径从税负角度进行分析比较;三是针对回收企业落实反向开票税收新政的过程中如何规避税收风险给出建议。
丁以文
北京中税税收信息化技术研究院理事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反向开票税收新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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