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标准立项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技术规范》
最新动态
标准立项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技术规范》
2025-02-15186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量从2011年的13090万吨增长至2022年的24419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83%其中,垃圾焚烧处理量的占比从2011年的19.86%提高至2022年的79.86%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已成为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飞灰,飞灰含有重金属、可溶性氯盐和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可通过固化/稳定化填埋或综合利用进行处理处置。
2025年2月5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结合实际推动逐步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零填埋,如何安全有效地对飞灰进行综合利用成为解决飞灰出路的关键。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专门针对飞灰综合利用的标准,在飞灰的综合利用技术选定、建设、运营、管理等环节,以及飞灰综合利用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污染物监测等方面,均缺乏具体的技术指导,无法约束和保障飞灰综合利用全过程环境风险的可控性。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技术规范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入场、贮存、综合利用技术、综合利用产物、环境管理的要求。可作为飞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的参考依据。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会、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联合提出,于2025年1月22日通过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正式审批立项,立项编号:2025TB-ZD-01,计划于2025年12月前正式发布。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北京化工大学等单位牵头相关单位申请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等四项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

李明英 15810169893(微信同步) 

李  静 13910621159 (微信同步)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